北京出台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条例_徐州健康_徐州资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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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应急准备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本级应急预案,并向社会公布;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院、医学检验机构联合协作机制,构建传染病检测实验室网络;构建多病种综合监测和症状监测网络,建立健全覆盖传染病专科医院,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、呼吸、肠道门诊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门诊以及诊所、卫生室(所)、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动态监测系统;建立分级、分层、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;建立健全医疗防治、技术储备、物资储备、产能动员为一体的公卫应急保障体系等。  监测预警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,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卫事件监测预警系统,完善报告系统。执行职务的医卫人员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事件线索的,应当依法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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